湖北陽新縣:法院依法強制執行被執行人
中時社湖北訊:(劉正穩 柯磊 通訊員: 楊李軍)近日陽新縣人民法院執行一起事件,強制執行被執行人,以法治理論說服教育被執行人交取了執行款。
5月28日下午,陽新法院接到電話,被執行人馮某!及其車輛,在下武黃高速的時候被查控。執行干警立即前往高速路口將人、車帶回陽新法院,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。
2016年7月,馮某因故差欠申請執行人李某66000元并向李某出具了借條,雙方約定欠款于2017年6月底償還完畢。還款逾期過后,馮某仍未償還欠款,李某經多次催討無果,即訴至法院。法院依法判決馮某償還李某66000元。
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。經過執行干警調解,馮某先后償還李某21000元便消失了行蹤,執行干警第一時間查控馮某財產,并查封了其名下僅有的一輛汽車。
“接到收費站電話的時候,我意識到這是一舉將該案執結的好機會,馮某是外出務工人員,執行難度大,如果錯過這次機會,以后再開展執行工作會更加困難,于是我立刻組織人員前往高速路口,將馮某及其車輛一并帶回了法院。”執行干警說道。
在將馮某帶回法院的途中,執行干警一路釋法明理,為馮某做思想工作,促使其一次性將執行款履行到位,但馮某始終表示僅愿意通過分期還款。
回到法院已是晚上7點,為了借此機會盡快執結該案,執行干警不顧疲憊,立刻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,但馮某卻始終不肯一次性履行到位。在執行干警向馮某釋明有財產拒不履行將承擔的法律后果,并表示將對其車輛進行評估拍賣后,馮某終于意識到了自己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底線,當場承認了錯誤并承諾回家湊錢一次性將執行款履行到位。
5月29日上午,馮某來到法院將剩余的45000元履行到位,取回了自己的車輛。“我本來想再拖延一段時間,沒想到這是違法行為。”馮某對干警說道。
目前,執行干警已通知申請執行人領取執行款。(責編:劉殿軍)